关于2019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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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市直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6号)的要求,现将市卫生人才中心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直、市直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上网报名并下载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由各部门人事处(科)汇总后,携带考生全部材料及单位委托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的报考人员上网报名并下载打印《申报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按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一、 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一)现场确认地点: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中区七里山路29号)
公交站点:K137路(七里山路英雄山路);K4路、K27路、K52路、K64路、K76路、K88路、K93路、67路、88路支3支5支6(四季花园站下车,南行至七里山路口,东行三百米路北)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月24日——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00-16:30
二、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4.报考中级资格须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专学历报考中级需要提供聘书。
5.报考中级资格须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2018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或《2018年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
6.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原件。
为确保报考人员属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的专业工作人员,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网上填报时,本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必须与济南市(或省直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现医疗卫生机构名称一致(报考人员属劳务派遣的,派遣单位和现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在《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盖章),审核人员将现场通过社保专网核对报考人员社保信息,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将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审核。省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报名统一由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初审,初审合格后带齐资料到现场审核。
三、 网上交费
根据《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应试人员现场确认后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应在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四、 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现场确认后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是否通过,审核状态未通过人员,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到报名点确认,逾期无法再确认。
(二)请应试人员务必注意正确填报专业代码,以防耽误正常考试。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网上申报信息修改后审核验证码会更新,务必重新打印《申报表》。
注:应试人员报错专业和科目的,须于1月31日前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203室(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提出书面修改申请。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8176671
报名期间电话线路繁忙敬请谅解。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1月23日
附件1、关于2019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6号)
2、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